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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2月26日丨春秋航空(601021.SH)公布,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春秋国旅及其一致行动人春秋包机的通知,春秋国旅、春秋包机的股东王正华先生、王煜先生、王炜先生已签署股权赠与协议,约定王正华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春秋国旅和春秋包机的股权赠与给王煜先生。本次股权赠与实施后,王正华先生、王煜先生、王炜先生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春秋国旅1%、52.9470%、10.7894%的股权,以及春秋包机1%、42.19%、8.64%的股权。除上述春秋国旅、春秋包机层面的股权变动外,王正华先生、王煜先生、王炜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发生其他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实际控制人之间在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层面实施的权益变动,不属于增持或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春秋国旅,实际控制人仍为王正华先生、王煜先生,王炜先生为王正华先生、王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