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5日晚间,*ST明诚(维权)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3008号),2024年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4)1号]。
根据湖北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明诚涉及的违规行为主要为:一是2020年年报披露的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二是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三是未按规定披露信息。
业绩方面,*ST明诚2024年1月30日公告,2023年年度,公司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为22亿元至3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50,000万元至-25000万元。本次业绩预盈主要是由于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明诚香港被诉清盘导致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以及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完毕等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影响金额为24.5亿元至37亿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ST明诚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暂定:于2021年4月16日至2023年7月26日之间买入*ST明诚,且在2023年7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明诚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ST明诚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