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会会长易纲在大会发言中提出,建议设立房地产预售资金保险机制,允许房企依法合规动用一定比例的预售监管账户资金。
根据易纲的测算,如果允许房企主体按照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合规动用一定比例的预售监管账户资金,估计有约1万亿元资金可由房企立即使用。这一机制可以“四两拨千斤”帮助房企渡过难关,争取用三年时间过渡到以现房销售为主。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分析认为:“过去因为部分企业违规挪用预售资金,导致近两年部分项目不能顺利交付,损害了购房者合法权益,使得购房者购买期房较为谨慎。在此情况下,不少城市加强了预售资金监管,而过度严格的预售资金监管,一定程度影响了部分企业资金流动性,加重了企业资金压力。设立房地产预售资金保险机制,一定程度可以增强预售资金提取的灵活性,也有利于扩大预售资金的保障范围,但机制的建立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还需要更多细则落地配合。”
易纲在发言中表示,政策的重点首先是压实房企的主体责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然后才是压实地方政府的责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重点支持大多数房企特别是民营头部房企持续稳定经营,着力解决他们的流动性困难,支持房企把楼盖好,按质按时交到购房者手中。
他建议,设立房地产预售资金保险机制,由中央财政或人民银行每年按预售监管资金余额的1%提取预售保险基金(估计约100亿元/年),先考虑以三年为限(2024-2026年),共提取预售保险基金约300亿元;允许房企主体按照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合规动用一定比例的预售监管账户资金,估计有约1万亿元的资金可由房企立即使用;如果将来房企出现烂尾楼,由预售保险基金以该房企动用资金为上限先行赔付。同时,对房企预售资金使用开展专项审计,确保预售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记者注意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等,陈文静指出,基础性制度或主要包括土地管理制度、商品房预售制度、住房财税金融制度等方面,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
“一方面,现房销售试点是重要方向,目前已有多地明确将进行现房销售试点。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预售资金监管也是重要举措之一,如何让预售资金在保障项目交付的同时,可以更好地减弱资金监管对企业资金流动性的影响,提高预售资金的使用效率等,可能是未来完善预售资金监管需要探讨的方向。”陈文静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