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保利发展(600048.SH)披露2023年业绩快报。
数据显示,2023年保利发展营业总收入约3471.47亿元,同比增加23.49%;营业利润约243.22亿元,同比减少29.89%;利润总额约246.71亿元,同比减少30.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20.36亿元,同比减少34.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117.45亿元,同比减少34.6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利发展总资产约14299亿元,同比减少2.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1988.4亿元,同比增加1.28%。
保利发展称,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主要源于房地产项目年内交付结转规模提升;公司相关利润指标同比下降,主要源于项目结转毛利率下降,以及公司结合当前市场情况拟对部分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同日,保利发展还披露了公司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规划,保利发展表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均不低于40%。同时,公司可根据需要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公司经营发展、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定,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积极接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建议和监督。
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促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积极稳定公司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