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回应乘客买票付6000多退款仅269元”引热议,东航工作人员表示,客票上若带有“不可退票”的字样,只能退还除了燃油附加费之外的其他税费。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认为,航空公司在确定退改签政策时需要考虑合理性和合法性问题,本案中旅客实付6000多元却承担5000多元的代价,无论是根据《民法典》中的公平合理原则,还是民众内心平等的观念,都是说不过去的。从法律角度看,东航制定退改签政策,尤其是“不可退票”规则,若没有在显著位置进行提示,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那么相关规定不合理、不合法,如果旅客提出诉讼,将有权利享受更多的退票金额。对于航空公司或购票平台而言,此类不合理的规则也会对其品牌声誉产生影响。(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