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保险能出几分力?1月12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除了鼓励保险机构将科技金融纳入机构战略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外,《通知》还提及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中断保险在内多款“科技含量”十足的保险产品。同时,也对保险资金可以投向的领域划定了方向。
保险业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有哪些必要性?在相关领域加强保险保障等,需要保险机构从哪些方面发力?
鼓励设规划、加大投入
为推动保险业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1月12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
《通知》共十七条措施,主要从持续深化科技金融组织管理机制建设、形成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扎实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加强组织保障和政策协同等方面,对做好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提出了工作要求。
其中,在持续深化科技金融组织管理机制建设方面,《通知》指出,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保险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将科技金融纳入机构战略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表示,保险机构将科技金融纳入战略规划,意味着科技金融不再是一个边缘业务,而成为机构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这不仅能提升保险机构在科技领域的风险管理和服务能力,还能为机构带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与增长机遇。通过将科技金融纳入年度重点任务,保险机构能更加聚焦和投入资源,推动科技金融业务快速发展。
《通知》还鼓励保险机构在科技资源集聚的地区,规范建设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分支机构,专注做好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针对不同地区、处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生命周期的科技型企业,建立健全的差异化的专属评估评价体系。支持保险机构加快科技领域风险数据积累和行业协同,优化迭代精算模型,合理确定风险定价。
在强化数字赋能方面,《通知》鼓励保险机构加大数字金融研发投入,依法合规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业务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持续提高运营效率,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提升风险防范水平,更好满足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
“加大数字金融研发投入对保险机构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朱克力表示,数字金融技术的运用能大幅提升保险机构的业务处理效率、经营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能力。数字化转型不仅能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客户体验,还能为保险机构带来更多创新产品与服务,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
产品需增强含“科”量
《通知》提及的保险产品“科技含量”十足。从针对保险机构绘就的保险保障路线图来看,《通知》明确,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险种,优化“三首”保险运行机制。支持保险机构通过共保体、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等形式,提供综合性保险解决方案。
具体而言,《通知》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科技型企业创业责任保险等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险种,优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软件首版次质量安全保险运行机制;鼓励保险机构拓展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研发中断保险,健全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侵权责任保险等保险服务。
随着科技创新不断发展,科技型企业在初创期面临着诸多风险,如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这些风险对初创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基于此,朱克力表示,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科技型企业创业责任保险等产品,能为这些企业提供有效的风险保障,降低创业风险,促进科技创新健康发展。
早在2021年,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指出,强化科技保险保障作用。
然而,科技相关保险当前仍面临“不温不火”的局面。因此,在相关领域加强保险保障,保险机构需从多维度协同发力。朱克力表示,一是加强产品研发,针对科技型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开发更多符合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二是提升风险管理能力,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科技型企业的风险进行精准识别和管理;三是优化服务流程,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
金融系统业内人士武忠言表示,保险公司要增强含“科”量,夯实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基础。相较于传统领域,科技创新风险更具复杂性与多样性。沿袭过往产品设计思维无法满足科创风险个性化、定制化、综合化保障需求。这就倒逼保险公司应以保险的科技化、专业化来为科技创新提供保障支撑。
鼓励险资“活水”注入
《通知》还指出,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引导保险资金投资科技型企业和面向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推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科技。
“引导保险资金投资科技型企业和相关基金,对于推动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朱克力认为,一方面,保险资金具有长期稳定的投资特点,能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促进其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通过投资相关基金,保险机构能间接参与到更多科技创新项目当中,分享科技创新带来的收益。
与此同时,此举也有助于优化保险机构的投资结构,提升投资收益。朱克力进一步表示,科技创新是当前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与巨大的增长潜力。保险机构通过投资科技型企业及相关基金,能把握这一历史性机遇,实现自身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对于保险机构而言,在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同时,强化金融风险管理和防控必不可少。《通知》要求,保险机构要提高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水平,健全审慎稳健资金运作机制。
在强化业务合规性审查方面,《通知》亦作出要求。比如,保险机构要建立稳健的业务审批流程,坚持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坚守机构定位,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坚决防止监管套利。